怎样拍人像剪影 9个技巧教你如何拍出漂亮的人像剪影 如何拍人像剪影
9个技巧教你怎样拍出漂亮的人像剪影
1) 从背景分隔
主体必须要从背景分隔出来,如果两者重迭了,人物的轮廓就无法突出,也让人看不到想拍摄甚么物品,因此找一个比较开扬的天空,把人物放进去,就会得到够抢眼的作品。2) 姿势当你找到合适的位置,让主体从背景中分开出来后,就要处理人物的动作与姿势,由于在剪影照片里,细节都消失了,观众只能够从轮廓去判断发生的事务。例如他们会让新人慢慢接吻,并在他们快要接触之前就按下快门,一旦他们真的吻了,就只剩下一团黑色的物品。3) 构图上图这张照片,两棵树成为了很强的引导线,让人能够聚焦于人物身上,而右方则布满大量的花纹做配衬,再加上三分法的运用,让照片更容易被阅读。
4) 时机黄昏时刻当然是拍摄剪影的好机会,天空被染成不同的色彩,白云也变成彩云,这种画面最漂亮的了。5) 景深摄影师通常会把光圈调至 f/8,让照片得到尽可能多的细节,但有些情况例如上图,他就会加大光圈以减少景深,以削弱前景的干扰。6) 角度要让主体从背景中突出,其中一个技巧是从超低角度拍摄,例如上图就是例子,让人物能够站在斜坡在线,而背景就是干净的天空。
7) 人造光有些情况,我们无法找到空旷的地方,例如在茂密的树林之中,这时候可以用离闪 / 飞灯方式,自制人像剪影,那些围在主体外沿的光线,会制造出很漂亮的效果呢。
8 ) 使用广角镜头
例如上图,透过使用广角镜头,就能在画面制造出新人与树林之间的体型对比,照片也会更震撼。
9) 使用不同背景
以天空来制造剪影特别方便,但也可留意附近有没有其他物品可作为光源,例如上图就以反射阳光的湖水作为背景,同样可以突出主体。
人体模特协议
在与模特儿签约时,拍摄者除了要掌握有关的法律聪明外,更重要的是自身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光明磊落,实事求是所有存有侥幸心理,签约时玩弄文字游戏欺骗模特儿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既然是协议,那就应该是双方完全出于自愿,拍摄者应将自己的创作意图,打算,签协议书的意义告诉模特儿,本着公平、公正、自愿、平等的规则,由双方共同商定协议书中的各项条款内容。
协议书的内容大致可分为六个方面:作品用途、使用范围、使用年限、版权归属、报酬、违约责任等。严格的讲,在协议书中还应该注明拍摄者的摄影身份、模特儿的年龄是否符合法定年龄(18周岁下面内容为未成年人,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签名时,双方要使用诚实姓名,用 艺名、拼音字母、符号等代替姓名的签约是不规范的,容易出难题。
一、 作品用途与使用范围:
人体摄影作品的用途及使用范围需要确定一个总体框架。只要拍摄的作品内容健壮、格调高雅、确实具有艺术品位,这类的摄影作品无论是用于参加摄影比赛、艺术展览或是发表在专业报刊杂志上,模特儿一般不会提出异议或提出苛刻条件加以限制。
凡涉及商业广告的人体摄影作品,在协商作品使用范围的难题上,则会有不同程度的分歧,这往往是最容易出难题的地方,模特儿一般会持谨慎态度。在这一关键难题上,协议书用语不可含糊其词、模棱两可或避而不谈,拍摄者可与模特儿坦诚协商,明确说明作品使用范围。
在这一难题上,一般有经验的拍摄者都采用无肖像权争议的方式解决分歧。所谓无肖像权争议,是指拍摄者可通过独特的表现形式,在拍摄时将模特儿五官隐去,如剪影、背影或通过暗房技法加以处理,使作品中人物形象无法让人分辨。
民族相关法律对肖像权有一个明确的规定,肖像是指能分辨出本人的清晰面容或者带有明显的个人特征,如果未经本人同意以赢利为目的使用该人肖像,即构成侵犯肖像权。因此,很多摄影者要么不拍脸,要么就在后期制作中进行处理。当然,很多模特儿也不想让拍脸。正如摄影界广为流行的一句话“中国的模特儿不要脸”。
二、 报酬难题:
协议书中所涉及的报酬难题,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在此方面引出的难题层出不穷。摄影者对模特儿支付数量不等的报酬,这是理所应当的。关键就是报酬的标准怎么定。目前,民族对此也没有一个具体规定,统一标准,这就需要双方协商解决。目前,美术学院的人体模特每堂课45分钟,报酬为100元左右。摄影模特儿的付费标准往往要高于这个数字。当然,也不能漫天要价,这要根据模特儿的自身条件、素质、知名度以及摄影作品所产生价格几许来定。价格,包括名誉、物质、经济等诸多方面。因此,在报酬难题上需要双方友好协商,公平公正地解决。通常,摄影师聘请模特儿用于任务性或实用性创作,如出书、办影展、广告等,一般多是在作品尚未使用前先向模特儿支付报酬,由于作品实用性强,把握性大。也有的摄影者采用作品发表获奖后,从所获的收益中抽取百分之几,支付给模特儿作为报酬。无论采用何种办法,都要在协议中注明。我认为,一次性提前支付报酬的方式是比较可取的。由于,如果照片拍的很成功,往往多次发表、获奖,如果每次都要履行协议手续的话,未免过于繁琐。若干年后,如因模特儿地址变动、联系中断、无法支付,隐患就出现了。一旦模特儿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发现你使用了她的肖像作品又未付报酬,很有可能要因此引出麻烦。
三、 作品使用年限:
严格地讲,在协议书中应制定两个时限,一是作品使用年限另一个则是协议书的有效期限。我国《著作权法》也规定摄影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修改权、获得报酬权除作者终身享有外,在作者死后50年,其合法继承人仍然可以享有该项权利。保护期满后,作品进入公共领域,签约可依此为据,灵活掌握。
四、 作品版权归属难题:
我国著作法采用著作权因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的规则。版权在作品创作完成之时自动产生。凡是创作了的作品,无论其是否公之于众,依照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都要有版权。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公民委托拍摄者为其拍摄的摄影作品(如影楼营业性质的肖像作品)版权归属难题。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作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没有订立合同的,其著作权属于受托人。这样看来,在签协议时,明确版权的归属难题是特别必要的。如确定版权归属委托人,原作所有权权虽然属于被拍摄者,但未经摄影者同意,被拍摄者不能随意使用作品发表或从中牟利,否则就是侵犯了摄影者的版权,同样要承担民事责任。当然,法律也允许当事人放弃他的权利。
五、 违约责任:
在协议中制定违约责任是为了促使双方更好的履行和自觉遵守双方共同制定的各项协议条款,起到一个相互制约的影响。这一条在协议中是必不可少的。同时,还应该明确,一旦出现违约现象,违约者应承担哪些责任,以及难题解决的方式和办法是什么。在协议执行期间,如一方认为另一方违约,一般是由双方协商解决,这是第一步。如双方协议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民事审判机构裁决。
有关人体摄影的纠纷,大多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摄影作品的创作主体—–摄影者方面,表现为摄影者怎样对待自己的著作权,以及摄影者和摄影者之间怎样对共同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达成协议的难题。二是集中在摄影作品的客体—–模特儿方面,表现为摄影师怎样对待使用模特儿的肖像权。不少人容易把肖像权和版权混为一谈,虽然两者都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但它们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版权一般是指关于作品创作者的权利,而肖像权则是公民人身权利的一种。无论是肖像权还是版权,都是摄影者在摄影创作中或者与模特儿签约时,必须予以充分重视的严肃难题。
以上所谈的多少方面,是我多年从事人体摄影艺术创作操作中的一些经验,也许不够完善或准确,我衷心的希望每位热衷于人体摄影创作的影友,少一些纠纷,多一些成功。